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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乐业县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在全县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通知》(乐组通字﹝2017﹞8号)文件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部署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局党员干部职工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真学常学、学深学透上出实招、见真章,切实加强我局党支部的建设,特制定我局党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主要目的是按照从严加强组织生活新常态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确保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到位。从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入手,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每月确定一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坚持固定活动日与“三会一课”融为一体,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和各类党组织活动,做到日子易记、时间集中、活动方便,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我局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党员意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使从严治党从基层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推动每个党员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活动方式
以党支部为活动组织单位,支部内所属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活动主体。党员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确实不能参加的,须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并由所属党组织确定专人对其联系。活动采取学习辅导、座谈讨论、主题论坛、典型交流、互动谈心、岗位奉献、现场实践、志愿服务等党员内部活动与党外群众参与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各位党员同志在“党员固定活动日”须佩戴党徽,亮出身份,增强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
三、主要做法
(一)确定每月固定活动日。每月将第二个周的星期三下午定为全局党员固定活动日,集中活动不少于半天。党员固定活动日当天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时间顺延一周。如遇特殊情况当月不能在固定日开展活动而提前或延后开展,须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我局党支部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及其管理台账,按时报上级党组织和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精心安排活动内容。局党总支要抓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认真研究活动日内容,探索“党员固定活动日+”模式,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力促党员教育经常化、组织生活规范化、作用发挥常态化,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主题、每月有安排,统一部署、层层推动、步步落实。
党员固定活动日主要安排内容如下:
1.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组织党员讨论,提高思想认识。学习活动时间原则上为1小时左右,学习内容多时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安排。
2.通报重大事项,结合党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委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
3.听取党员意见,就本地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组织上好党课,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采取多样有效的形式,开展党史国史、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教育和科学、文化、法律等知识学习。
5.开展志愿服务,通过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领办“微心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载体,广泛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开展“脱贫攻坚先锋行”活动,围绕服务中心、推动工作,组织党员在脱贫攻坚、乡村建设等工作中带头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7.召开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12月25日至次年1月5日之间,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为主要内容。
8.组织全体党员按照标准足额缴纳党费。
9.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的其他党组织活动。
(三)从严加强制度执行。我局各党支部要严格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完善党内组织生活的各项纪律,在党员中开展“严格规矩、严肃纪律”组织生活宣传教育,使思想教育紧密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对党员参加固定活动日、过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要实行记实管理,量分公示,并纳入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作为党组织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执行到人到事。
(四)创新提升活动成效。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党员固定活动日的形式,提升组织生活实效。要聚焦基层党建如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党员参与中心工作、带头带领带动服务的有效载体,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要运用“智慧党建”新思维新手段,探索开展网上组织生活,构建“网格+网络”基层党建互动融合的新格局。要通过破解难题推动落实、抓出成效,实行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办法,积极建设“党员驿站”,推广“三同型(同乡、同业、同住)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确保流动党员固定活动日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党内生活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具体抓落实,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员固定活动日”的谋划、安排、组织等工作。
(二)强化指导推动。我局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开展好“三会一课”、志愿服务等活动,精心设计活动主题,注重顺应党员意愿、符合形势要求,提高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要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增强活动吸引力,提升组织生活实效。要对“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进行全程记实,建立活动管理台账,详细记载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填写党员固定活动日记录,做到活动有资料、有记录、有考勤。
(三)强化检查督办。把“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述职评议进行考核。局党建办要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局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活动开展落实机制,加强对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党员参加活动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宣传引导。局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的先进典型,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党员固定活动日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乐业县“党员固定活动日”十条纪律
中共乐业县林业局党支部
2017年1月11日
乐业县党员固定活动日记录本
党组织名称:
年 度:
“党员固定活动日”2017年度计划
时间安排 |
活动主题 |
主要内容 |
参加范围 |
1月11日 |
党内评议日 |
召开组织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
全体党员 |
2月8日 |
党员服务日 |
开展“脱贫攻坚先锋行”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结对户家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
全体党员 |
3月8日 |
党员议事日 |
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和焦点难点问题通报、征求意见 |
全体党员 |
4月5日 |
党员学习日 |
党的理论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最新政策等学习活动 |
全体党员 |
5月10日 |
党员服务日 |
开展党员先锋工程,推进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 |
全体党员 |
6月7日 |
党员学习日 |
上微型党课,老党员讲党史 |
全体党员 |
7月5日 |
党员学习日 |
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
全体党员 |
8月9日 |
党员服务日 |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点亮“微心愿”,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
全体党员 |
9月6日 |
党员学习日 |
党性大讨论、党员论坛等座谈交流活动 |
全体党员 |
10月11日 |
党员学习日 |
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案例剖析等,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
全体党员 |
11月8日 |
党员服务日 |
开展“我为乐业发展献一策”等相关活动 |
全体党员 |
12月6日 |
党内评议日 |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组织星级评定活动 |
全体党员 |
党员固定活动日( 月)
主 题:
时 间: 地 点:
负 责 人: 记 录 人: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缺席人员(未请假人员要注明):
主要内容:
党员固定活动日考勤表
年 月 日
参加人员签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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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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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事由 |
姓名 |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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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请假缺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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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风采
年 月 日
相
片 |
附件2:
乐业县“党员固定活动日”十条纪律
1.每月固定一天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各基层党组织不得无故调整时间,确需调整的须在当月提前3日报上级党(工)委同意。
2.党组织书记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活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每月必须到所联系基层党组织指导开展活动。
3.基层党组织无故不组织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的,所在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列为“不称职”,并由上级党(工)委进行通报批评。
4.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规定主题和年度计划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得少于12次。
5.除流动党员和老弱病残特殊党员外,原则上基层党组织和下属党支部开展活动,党员出勤率均不得低于80%。每次活动时间不宜过短、不走形式。
6.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员固定活动日”基础台账和资料,出现弄虚作假的,上级党(工)委要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7.党员每年不参加活动累计3次的,上级党(工)委要谈话提醒、提出限期整改意见;4次及以上的,作为党员民主评议中确定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8.流动党员要积极主动参加流入地的党组织生活,外出期间每月要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在外工作、生活、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各党(工)委要创新流动党员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有效形式,通过短信、QQ群、微信群等方式建立“网络支部”,开展网上“党员固定活动日”,确保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9.“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党建责任制述职内容,建立月督查制度。
10.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严禁以任何形式发放务工补贴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