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4-03-28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分别以《关于下达广西油茶产业发展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桂发改投资 〔2012〕977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自治区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2〕100号)、《关于拨付2012年自治区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桂财农函〔2012〕96号),下达乐业县2012年度新造油茶示范林任务3000亩,投资105万元。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编制上报2012年油茶产业发展项目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办营字〔2012〕64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新造油茶示范林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以科技为手段,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建设油茶示范林基地,拓宽油茶培育技术和管理经验,以示范林建设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广西特色农业建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油茶有效供给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早日实现。
二、实施规模及范围
乐业县2012年实施油茶新造林3000亩,以林农自愿为主,积极性高,经济基础较好的优先考虑,实施范围为乐业县管辖行政区域内的群众、社会团体或个人。其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详见,乐业县2012年油茶项目造林指标下达各乡镇2012年实施任务表。
三、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程序:乡镇发动造林-林农或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农户自行造林)-乡镇林业技术员实地调查勾绘-乡政府核定一转县林业局会审-报县领导审定-编制项目作业设计书-上报自治区林业厅审批-由乡镇组织签订造林合同、检查验收、兑现资金。
2、提交材料:
(1)林农或单位(个人)提交申请书
(2)乡(镇)林业站技术人员出具的有农户申请的造林地块地形图(万分之一),包括地理位置、面积、地类、申请人、时间等因子。
(3)核对林权证。提交申请地块林权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4)申请造林地如果属联营、转包的,须提交联营、转包合同复印件。
(5)乡镇审核表。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项目实施时间
(1)2012年11月至12月各乡(镇)负责落实造林地块;上报作业设计到县林业局。
(2)2013年1月至5月各乡镇组织实施造林。
(3)2013年8月至12月前县各乡镇组织林业技术员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及时上报林业局兑现补助资金。
2、责任内容
(1)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项目
(2)县林业局负责调剂种苗和造林作业设计汇总上区厅审批。
五、项目实施条件及设计原则
1、实施条件
(1)郁闭度在0.2以下的宜林地和疏林地,主要安排在油茶长势好、产量高,群众造林积极性高的土山地区,对重点县乡公路主干线、乡镇所在地可视坡宜林地块优先安排造林指标,相对集中连片。其它区域每片50亩以上的优先实施。
(2)本指标限安排在2013年度造林或者2012年造林成活率不达40%的造林地块(凡是已安排同类补助项目的不能再安排此项目)
(二)设计原则
1、群众自愿参与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宜造则造的原则
3、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4、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的原则。
5、坚持工程建设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协调一致的原则。
6、坚持依靠科学技术,确保造林工程质量的原则。
六、种苗价格及种苗发放程序
所需种苗为优质软枝油茶,由林业厅指定苗圃供苗,苗木价格为:2.2-2.5元/株,县林业局进行种苗质量把关,林业局与供苗单位提前做好供苗合同的签订,苗木交接手续。
种苗发放程序,种植林农或承包户清山整地后,凭造林合同书,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开具种苗领取单,标名树种、数量、种植地点,经林业局审批,商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苗木,苗木费由供苗单位或个人凭据林农或承包户领苗单向林业局结算。
七、资金投入、资金补助标准及发放程序
1、油茶造林3000亩,自治区财政资金投入105万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
2、资金补助标准:按照自治区标准补助人工造林每亩350元,投入超出部分由林农或业主自筹。在2013年4月底前造林完成,经验收合格,发放补助造林资金350元/亩(包括种苗费)。
3、资金拨付程序:县财政局按时划拨人工造林补助经费到县林业局,县林业局经实地检查验收合格后,发放给林农造林验收合格单,林农凭据造林验收合格单,到税务部门开具合法票据;经林业部门领导审核,到林业局领取造林工程资金和结付种苗费。
八、项目设计费用
根据《关于编制上报2012年油茶产业发展项目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办营字〔2012〕64 号)规定,作业设计必须由丁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作业设计。
九、工作要求
涉及该项目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项目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该项目作为任务乡镇的绩效考评工作内容之一;乡(镇)林业站要按照时间要求和作业设计规定,督促造林农户及时清山、整地、种植、补植、抚育工作,确保油茶示范林人工造林工程任务按时完成;县林业局要抓好项目的指导工作,种苗发放工作,严把种苗质量关;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的跟踪和监督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其他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确保项目实施好,出成效。
十、保障措施
各项目乡镇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及时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好该工程,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县委办、县政府办及绩效办负责督查,凡项目乡镇不按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造林任务的,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且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乐 业 县 林 业 局
二 〇 一 三 年 二月 二十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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