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4-03-12
补贴对象及范围:当年有该项目计划任务的县(市、区)。当年实施该项目的造林主体。
补贴标准:中央补贴300元/亩,自治区给予适当补助。
办理程序:①造林主体提出书面申请;②乡镇林业站或县级林业部门核实造林面积;③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设计范围;④造林主体造林后提出验收申请;⑤经县级林业部门验收合格;⑥出具验收清单给财政部门;⑦由财政部门兑现造林补贴资金。
申请材料:造林补助申请书。
政策依据:每年下达的油茶造林项目计划文件。
咨询电话:0771-2266429(自治区林业厅油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