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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茶造林补助政策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4-03-12


补贴对象及范围:当年有该项目计划任务的县(市、区)。当年实施该项目的造林主体。

补贴标准:中央补贴300/亩,自治区给予适当补助。

办理程序:①造林主体提出书面申请;②乡镇林业站或县级林业部门核实造林面积;③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设计范围;④造林主体造林后提出验收申请;⑤经县级林业部门验收合格;⑥出具验收清单给财政部门;⑦由财政部门兑现造林补贴资金。

申请材料:造林补助申请书。

政策依据:每年下达的油茶造林项目计划文件。

咨询电话:0771-2266429(自治区林业厅油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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